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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数:428 发布时间:2025-08-07 收藏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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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资格预复核的公告

广大考生:

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25年7月19日公布,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。为缩短审核、制发证周期,便捷考生早日拿到证书,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公告》,考后根据各科目试题总分的60%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,请广大考生参照实行。

1、考后复核的时间、地址和全科成绩上线职员名单

在线报名时选择“惠州”的考生,请于2025年7月22日至26日,到惠州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29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送交资料。

惠州全科成绩上线职员名单,请自行下载核查。

2、考试报名条件

考试报名条件根据原人事部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《关于印发<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>、<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>和<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>的公告》实行。

考试报名全部科目考试报名条件

凡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并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。

1.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;或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。

2.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学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;或获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。

3.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;或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。

4.获得环境保护有关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;或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。

根据规定,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。

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报名条件

截止2025年12月31近日,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职位上工作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办法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,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法规、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剖析2个科目的考试。

1.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,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业务工作满15年。

2.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并获得原环保总局核发的“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”。

3、考后复核材料清单

1.《报名表》一份。

2.考生考试报名承诺书一份。

3.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在复核期限内,本人因事没办法前往须委托别人送审的,要提交代办委托书,并在之后一个月内,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。

4.符合免考部分科目考试报名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;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用A4纸。

4、需要注意的地方

广大考生必须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需要。按国家规定,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,视为自动舍弃;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职员将不予核发证书。

附件:

1.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收表职员名单(惠州).doc

2.考生考试报名承诺书.doc

3.代办委托书.doc

惠州人事考试事务中心

2025年7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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